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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你有沒有遇過一些情況,那就是你做了一件事,但你好像做錯了,你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應該要道歉。
面對這種兩難的抉擇,有沒有一種判斷的標準呢?
最近我看了一本書,這本書的作者給了一個答案,那就是:只要有人因為你的決定而受到損害的時候,那麼你就應該道歉。
比方說下列幾種情況:
1.你傷害到別人
這裡的傷害可以分為兩種,一種是你沒有錯,另一種則是你的錯。
比方說,如果別人找你幫忙,而你因為一些原因,而無法幫對方的時候,這時對方可能心裡會不好過。但是這種情況應該道歉嗎?答案是:不必。因為這並不是你的錯。
但是假如另外一種情況,妳無意傷害到別人,而你的疏忽造成對方的傷害,這時候就應該道歉了。
2.你忽視了別人的看法
比方說,在一個團裡決策裡面,你的最後決定,讓少數人損害了權益,這個時候可以跟對方道個歉。
3. 你犯錯了
比方說,你在工作上犯了嚴重的錯誤,造成了別人的麻煩,或是造成公司的損失,這種不該犯卻犯的錯誤,就應該要道歉。
上面這三種情況,如果你遇到了,最好道個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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